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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2021年度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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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2021年度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公告

2021-03-04 发布于 人才招聘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学校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我校2021年共计划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和师资博士后97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身心条件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学历专业条件

学历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其中招聘博士的岗位,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硕士的岗位,要求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条件

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对应聘紧缺专业的、或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具有博士后经历、或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30周岁,对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可放宽至35周岁;对马理论等特别紧缺专业面向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招聘的,可放宽至45周岁。

其中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业绩条件

招聘博士的岗位,按照不同学科类别和不同业绩标准,分为a、b、c、d四个等级,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为加强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应聘我校生物学、园艺学、生态学、作物学、林学、畜牧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等学科相关岗位的原则上需达到a类业绩水平,应聘我校林业工程、农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相关岗位的原则上需达到b类业绩水平,对其中紧缺专业或招聘计划长期未落实的,可适当放宽业绩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博士岗位长期有效。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方式通过“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首页左侧“人员招聘系统”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报(点击报名),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在人事招聘系统的“简历附件”处上传。简历状态反馈为“已选”则说明通过网络预审,报名成功。

招聘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的岗位,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近5年来1—2篇(项)代表性成果和培养(工作)单位党组织鉴定意见,其中以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条件申报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材料;以工作经历放宽年龄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招聘硕士的岗位,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培养(工作)单位党组织鉴定意见。应聘马院教师岗位的,另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集中审查的方式,由招聘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由学院学术组织对所有报名人选进行集体评议推荐,经学院党委政治把关,报人事处核准后实施。其中招聘硕士的岗位,由人事处会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专班,进行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对招聘硕士的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工作急需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招聘比例开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一般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的岗位,简化程序进行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直接进入面试;招聘硕士的岗位,思政课教师岗位安排笔试,体育艺术和规划设计类教师安排专业技能测试,根据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形式,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及应聘学科领域专业知识。招聘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的岗位,面试评委在评分结束后,进行集中评议并投票表决。

招聘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招聘硕士的岗位,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总成绩。成绩合成时,考试和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根据岗位分类确定,其中招聘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的岗位,由面试评委会根据应聘人员获得同意票数结合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报学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紧缺岗位可推荐1名备选人选;招聘硕士的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政审材料。考察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核准。招聘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的岗位,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思政课教师招聘硕士的岗位,拟按事业编制方式聘用(以主管部门正式批复为准),其他岗位一般按照非事业编合同制方式聘用。事业编制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事业编制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年度和聘期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一般不再续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聘期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对其中未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目标任务的,由学院根据聘期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聘期内有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聘期考核合格,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一般不再续聘。

对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鼓励符合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的人员进入相应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开展科学研究,并提供相关支持政策,详见附件3。为优化学缘结构,如确需选留本校培养的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从严控制,并按师资博士后岗位聘用。师资博士后应按期出站,一般不予延期,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的,延期不超过1年,延期后考核不合格的,作退站处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均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事业编制人员要求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非事业编合同制聘用人员要求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保障待遇

(一)受聘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的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对应业绩分类资格条件,经专家评议,确定相应待遇。

1.安家费(税前)

a类30万元、b类25万元、c类19万元、d类13万元。

2.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

自然科学:a类20万元、b类12万元、c类8万元、d类6万元;

社会科学:a类10万元、b类7万元、c类5万元、d类3万元;

3.住房条件

学校为新进博士、博士后提供校内人才公寓租住,具体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人才公寓租用暂行办法》(校行字〔2018〕37号)执行。

4.职业发展

学校为新进人员提供全面的进修、培训、培养等机会,为青年教职工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适当提高待遇。

1.对马克思理论及相关专业,具有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实行“一人一策”;

2.对水产养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统计学、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金融等紧缺专业博士,可根据个人实绩提高1个业绩等级待遇;

3.对具有博士后经历、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且达到a类业绩水平的博士,可上浮10%安家费待遇;

4.对超出a类业绩条件的博士,可上浮10%安家费待遇,其中业绩特别优秀、达到或接近学校五类人才标准的,经学校领导小组评议推荐,可上浮20%安家费待遇,提交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直聘特任副教授岗位。

(三)对马克思理论及相关专业招聘硕士的,以及按非事业编合同制聘用的,不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住房等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其中思政课教师岗位招聘硕士的,截止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如未招满,学校将组织第二次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按公开招聘方式受聘人员,入职后直聘讲师三级岗,入职当年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重新申报高级职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调入人员除外。

(三)本公告由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786168(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786116(纪委办)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农业大学

2021年3月4日

附件【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计划.pdf

附件【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业绩分级资格条件.pdf

附件【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师资博士后支持政策.pdf

上一条:关于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拟聘人选的公示(第一批)下一条:关于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拟聘人选的公示(第十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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